舊樓裝電梯如何申報
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14-02-21 17:30:49 點擊次 在街道國土城建部門辦理,5個工作日有答復
昨日,關于舊樓加裝電梯的報批事宜,記者從市城鄉規劃局禪城分局了解到,從去年10月開始,所有報批舊樓加裝電梯的行政管理,按政府要求已經下放到街道服務中心,受理機構是街道國土城建和水務局。
其介紹,審批程序是先受理,到審批,最后到領取審批結果。而這個過程中,市民要準備的申請資料,主要有《佛山市規劃建設項目登記表》、《佛山市建(構)筑物設計方案審核申請表》(原件1份);申請人身份證明材料:個人的,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1份;企業的,提供工商營業執照復印件及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證明原件各1份。
此外,有事業單位或其他社團組織,提供政府批準成立的批準文件復印件(核原件)或核準登記證明原件、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證明原件各1份;國家機關的,提供法定代表人或單位負責人證明原件1份;單位或個人授權他人代理的,提供授權委托書原件及委托代理人個人身份證復印件(核原件)各1份;境外企業、組織及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按規定需經過見證或認證(原件1份),香港和澳門的需經司法部授權的律師見證(原件1份)。
同時,還要有該棟住宅樓2/3以上業主產權證復印件(原件備核)及書面簽名同意;申請人關于電梯安裝、維護、管理等事宜的書面協議;該棟住宅樓的四至圖及原建筑平面圖;國土部門意見;加裝電梯方案圖(包括總平面圖及各層平面圖、立面圖,總平面圖應在現狀地形圖上繪制,并須標明與周邊建筑物及道路的關系)。
據了解,對于市民的申報,自受理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予以答復,但如果涉及房地產項目、重大工程項目、情況復雜或需跨層級審批的,自受理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也可以給予答復。對不符合申報條件或需要補充材料的,當場或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取回申請材料或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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