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萬元購回的電梯疑遭“調包”
來源:本站 發布時間:2014-02-21 17:30:49 點擊次
去年5月,南通開發區永暢紫檀藝術珍品有限公司在東莞富士電梯有限公司訂購了一臺價值21萬元的客貨兩用電梯,然而在安裝即將完成時,永暢公司突然發現所裝電梯型號與合同不符。-
氣憤之余,永暢公司將對方告上法庭,要求退貨。富士電梯有限公司承認發錯了貨,承諾更換但不予退貨,雙方爭執不下。上周末,此案在南通開發區法院開庭審理。
據了解,永暢公司正在建設一棟5層高的廠房,需要安裝一臺客貨電梯。東莞富士電梯有限公司南通辦事處總經理紀某經人介紹,與永暢公司取得了聯系。經考察,永暢公司決定購買該公司客貨梯一臺,雙方約定合同價款為19萬元。合同簽訂后,永暢公司提出修改箱體高度。最終,這臺客貨梯的價格定為21萬元。
簽訂合同后,今年3月,富士電梯公司將客貨梯送至南通,并開始施工安裝。“由于這臺客貨梯是由對方安裝的,所以我們開始并未注意核對產品的型號。”永暢公司負責人說:“今年4月6日,我在地下室卸貨時意外發現電梯的曳引機外殼油漆大片脫落,仔細檢查后發現,曳引機和電機的銘牌有改動痕跡。”
發現蹊蹺后,永暢公司委托江蘇省特種設備安全監督檢驗研究所南通分院對產品進行鑒定。在技術鑒定報告的結論欄上,記者看到了3條意見:第一點為現場安裝電梯的曳引機為蝸輪蝸桿曳引機,這與合同中注明的永磁同步無齒輪曳引機不相符;第二點為曳引機出廠銘牌的日期有改動痕跡;第三點曳引機表面油漆斑駁不一,底座處有銹蝕及油漆脫落現象。
拿到檢測報告,永暢公司負責人更為氣憤,堅決要求退貨。據介紹,對方派人實地檢查后,承認所安裝的電梯與合同不一致。他們解釋,這是南通的經銷商在一份傳真中申請更換了產品型號,總公司不存在以次充好的行為。
富士電梯公司的相關人員介紹,盡管發錯了貨,但所發的電梯并不存在質量問題,為了解決矛盾,公司負責人同意在更換產品的基礎上,為永暢公司所購買的電梯延長質保年限。
對于電梯公司的解釋,永暢公司并不認同。經歷此事,他們對富士電梯公司產生了不信任,不愿再使用富士電梯公司的產品。